2010年4月1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史志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4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史志工作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地方志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编纂地方志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史志工作列为政府和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帮助解决史志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修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明确史志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加强各级综合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加强地情网站、方志馆建设和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推动史志事业向前发展。《意见》还强调,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各单位要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志书的编纂和评议工作,通过提高业务人员的修志水平、加强志书审查验收等工作,确保第二轮修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