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史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史志工作协调力度,稳定史志工作队伍,保障史志事业科学发展。2010年10月,罗庄区史志办、河东区史志办双双升格为正科级单位。
罗庄区史志办、河东区史志办分别成立于1996年临沂撤地设市后,为副科级单位,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升格后,罗庄区史志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编制5人。河东区史志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编制7人(增加编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