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临沂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临政办发〔2016〕6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临沂本地实际,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及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对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科学发展明确了任务,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要全面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市和县区两级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当年出版,市、县区方志馆全面建成。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规划纲要》要求,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史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史志人才队伍。要加强舆论宣传,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下一步,全市史志系统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实和拓展地方史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临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大美新”临沂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