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郯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初步形成规章制度完善、全员参与其中的工作格局,筑牢了防范和化解涉党史意识形态风险隐患防线。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经常性政治学习制度,紧跟形势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系统全面学习“四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升做好涉党史意识形态工作的本领。
二是建立健全作品审读把关机制。依据《中共临沂市委党史研究院(临沂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关于党史类作品审读把关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出台涉党史类作品审核把关意见,进一步制定《中共郯城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关于党史类作品审读把关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审读范围、流程、时限等,为党史类作品审读提供制度遵循。
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点管控机制。实行“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制定涉党史意识形态风险清单,及时梳理排查风险责任点,认真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强化监督落实,确保涉党史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先后与组织、宣传、文旅等部门对涉党史类文艺作品、展览展陈馆、博物馆等联合开展督导检查3次,对相关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尊重历史事实,准确评价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