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党史史志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代人物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沂蒙党史 >> 党史文献及地情资料库 >> 地情资料 >> 正文
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
发布日期:2009-12-08 浏览量: 来源:

张增鲁 男,汉族,山东省莱芜市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54年生,1975年参加工作。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热工车间修理班班长。

张增鲁重视知识学习,专业技术精湛。多年来,他自学了《液压原理技术》、《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基础设计》、《电子与电工学》等30多本专业书籍,比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器、电子、机械、液压等多门专业知识,并结合设备构造反复验证,总结积累出一套排除进口设备各种复杂故障的成功经验。他先后为公司修复改造了多台连专业人员都难以维修的进口压铸机等设备,每年为公司节约维修费用几十万元,成为公司上下公认的技术能人和设备维修专家。

张增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他把车间报废设备的旧零部件集中保管,抽业余时间进行择优组装,尽量为公司节约资金。2002年4月,他一次组装了4台电机。2002年6月,一台日本产压铸机上的注汤机械手探头装置出现故障,他经过仔细研究,用胶木原料仅花了几十元就成功设计制造了一套替代品,为公司节约资金十余万元。自2000年以来,仅设备修理一项,张增鲁就为公司节省了近100万元。

张增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有名的“老黄牛”。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进车间,最后一个才离开,下班后只要接到车间电话, 每次都迅速赶回车间工作,从没有8小时内外之分。他通过“传、帮、带”培养青年工人,带出了一批能独当一面的技术能手,使维修班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张增鲁连续20年被公司评为劳动模范,先后获“市技术能手”、“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称号。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姜伟博 男,汉族,临沂市罗庄区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68年生,1985年参加工作。山东临沂银凤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利通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部长。

姜伟博长期从事企业基层管理和工艺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2001年,他负责“慢炖电饭锅陶瓷内胆的开发项目”试验和基础数据测算,经认真观察和思考,大胆提出了同步滚压成形的思路,带领攻关组奋战6个月,开发设计出同步椭圆产品成型机,使内胆这一特大异型细瓷产品第一次在国内生产成功,打破了日本公司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省一轻厅科技进步二等奖。该技术已获得国家专利,其产品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实现利税1000万元。

在基层管理工作中,姜伟博创造了“三个精细”管理法,使该工段产品质量提高33个百分点、劳动效率提高60%,产品的釉面质量、规整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管理法在全公司推广后,中、高档产品的比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100%,并引来多家世界知名陶瓷公司的合作。

2003年3月,他提出墨绿釉料的改进方案,经精心调整配方和多次试验获得成功,解决了产品墨绿内胆毛孔、滚釉等缺陷,使产品一级品率提高25%。2004年,姜伟博负责集团新项目半成品生产自动流水生产线的研制、调试工作,对制作方案提出了几十项改进意见,投入使用后,产品从制作到入窑仅用24个小时,缩短了工期,提高了质量,减少了半成品库存资金占用,劳动用工由原来的130人减少到48人。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姜伟博2002年被评为临沂市劳动模范,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4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刘玉民男,汉族,山东省沂源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56年生,1974年参加工作。临沂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主任法医师。

刘玉民从事刑警、法医工作20多年,始终战斗在基层第一线。在刑事案件现场勘察方面,对现场痕迹、尸体及其它线索仔细观察取证,认真研究鉴定,在对各类案件准确定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检验尸体2250多具,出具尸体检验鉴定书1500多份;检验活体27000多例,出具鉴定书10000多份;检验物证3360多起,出具鉴定书2220多份;参与重特大和疑难案件侦破430多起。

2001年7月4日,沂水县高桥镇某女村民被发现死在龙河村村北山坡上,他赶赴现场对尸表进行反复勘验后,发现死者背部有一咬伤,据此判定作案人上颌有一虎牙,并对作案人特征进行了刻画。侦察人员根据确定的侦察范围积极开展工作,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2004年8月8日,李庄镇王沙沟村某幼女失踪案发生后,他率领侦技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和尸检,认定死者是被勒颈致死后移尸,并确定应系熟人作案,且具备尸体包装物等条件,为划定侦察范围,及时抓住罪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刘玉民注重刑侦技术研究,先后在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6篇,其中《溺死尸体胸纤维断裂损伤分析》一文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在市医院法医门诊工作期间,仅两年时间就鉴定活体8596例,出具鉴定书6852份,为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民事纠纷、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了相关证据。

刘玉民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他有一个20岁的女儿,自幼患有婴儿瘫病,需要照顾,他自己也身患慢性胃炎,但仍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没休过一次规定休假,连星期天、节假日也很少休过。

1986~2005年,刘玉民先后5次受到市公安局党委嘉奖,3次被评为省、市模范共产党员,2次荣立三等功,199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尹传贵 男,汉族,沂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56年生,1975年参加工作。临沂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医师。

尹传贵自1998年担任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以来,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使医院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他带领医院全体员工多方筹措资金,建起了高26层、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056张、固定资产6.8亿元的医院主体大楼,该楼医疗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04年,人民医院共完成门诊、急诊111万人次、出院病人6万人次、各类手术3.5万台次,各项工作居全国同级医院前列。

积极探索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和规模拓展。先后成立了骨科、脑科、博爱眼科、老年等专科分院和儿科、心脏病、口腔等10所专科医院,初步形成了紧密型医院集团雏形,并开始朝着大型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医院的战略目标发展。

加强学术交流。与国外多家医疗机构和医院建立了长期、广泛的联系,有的还结成了友好医院;每年都有来自美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人次外国专家来院讲学、手术和短期工作。倡导科技兴院、技术创新。多年来尹传贵在国家级医院管理杂志上发表管理论文近20篇,出版医学专著5部。在他的带领下,人民医院每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20多项,其中40多项达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心血管内科等7科为全市重点专科, 其中, 心血管内科被评定为山东省A级特色专科,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心外科开展的体外循环心内直视手术,连续226例无死亡,达到全国同类手术一流水平。

尹传贵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院长、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先进工作者,2002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王永立 男,汉族,山东省青州市人,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49年生,1970年参加工作。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王永立自1982年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以来,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促进了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实施“经济规模,综合利用,产品链精细化”三大战略,推进“技术、体制、管理”三大创新,做好“物流管理、企业文化、资本运作”三篇文章,形成了以热电为核心,以煤化工和盐化工为两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企业由年产3000吨的小氮肥厂发展成为拥有资产20亿元,年产尿素30万吨、烧碱25万吨、PVC10万吨、双氧水10万吨,发电量16.5亿千瓦时,年销售收入20亿元、利税2亿元的大型化工企业集团。是中国化工百强企业、鲁南苏北最大的化肥化工生产企业、山东省200家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在全国化工行业排序第40位、化肥行业排序第3位。企业被首批授予山东省质量管理奖,并被命名为山东省管理示范企业,先后获得“全国化肥生产先进单位”、“首届中国化工新世纪十大杰出企业”等称号。产品“彩云牌”尿素被评为“全国质量免检产品”、“山东省名牌产品”。企业连续2 8年赢利,利税快速增长,2004年上缴税金1.4亿元。

30多年来,王永立在企业领导岗位上兢兢业业,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努力创业,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风范。郯城县委、县政府连续3年在全县开展了向王永立学习的活动。他先后被评为全国化肥、 矿山行业优秀厂长、中国500位企业改革者、山东省劳动模范,1995年享受国家政府津贴,1987年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赵志全 男,汉族,费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56年出生,1982年参加工作。鲁南制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赵志全自1987年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以来,从19万元净资产和2万元贷款起步,把一个濒临倒闭的校办小厂发展成为拥有7家子公司的现代化大型制药集团,固定资产17.3亿元,净资产7.5亿元。自1997年以来,企业连续8年利税过亿元。2000~2004年,累计上缴税金6.2亿元、实现利税10.9亿元,居全国同行业第五位、山东省同行业首位。2005年,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5亿元,利税4亿元,企业净资产达10亿元。

赵志全在领导企业发展过程中,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先后实施股份制改组、组建企业集团,进行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科技人员年薪制等。注重科研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公司成为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与华东理工大学联合组建了鲁华生物技术研究所,与山东大学联合组建了“超临界流体技术研究所”和“天然药物研究院”。先后开发国家级新药100余种。主导产品鲁南欣康、鲁南贝特、鲁南力康、君尔清等销售额均超过亿元。赵志全还深入科研一线,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规划、论证和研究,由他主持的“枸橼酸莫沙必利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200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米力农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酒石酸托特罗定的研究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赵志全坚持“造福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的宗旨,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回报社会。多年来,共为贫困地区、希望工程、贫困大学生、社会文体事业等捐款捐物达1000多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1994年,赵志全被评为全国化学工业系统劳动模范,2003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同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被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同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王善启 男,汉族,苍山县兰陵镇北王庄村民。1970年生,1989年考取临沂农校农学专业,1993年毕业后又参加了山东农业大学专科班的学习并获得大专文凭。

2001年,在农业税较高、种植粮食经济效益低、当地种菜效益较高的情况下,他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承包土地13.3公顷,全身心地投入到粮食种植上来。通过科学种田,他所承包的土地一跃成为高产田,小麦亩产量达到500公斤,大豆亩产量200公斤。此后,他利用学习的繁育良种的专业知识,将大田改为良种田,每年选择适宜的品种进行种植,并与种子经营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进行良种繁育,向社会提供优良种子。他严把质量关,2004年,因小麦收获时天气不好,部分种子发芽率达不到优质种子标准,他毅然将其2万多公斤种子转为商品粮销售,收入虽少了一万多元,但避免给农民造成损失,维护了自己的信誉。

2001年以来,他所承包农田每年都产小麦良种近10万公斤,大豆良种3万余公斤,年收入10余万元。周围村庄小麦、大豆的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小麦亩产量较以前增加近100公斤左右,起到了明显的科技示范带头作用。王善启每年都无偿为一些贫困户提供作物良种,使这些村民粮食增产,收入增加。2004年,他通过村委与广大农户达成了供种、繁育、回收协议,扩大了良种及新技术的应用范围。种子回收后,增加了种植户的经济收入。多年来,王善启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合格良种,促进了苍山乃至临沂市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

2004年,王善启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李云广 男,汉族,临沂市兰山区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53年生,1972年参加工作。临沂环保炉具厂厂长。

李云广曾任村民办教师,先后从事过养殖、运输业,1987年筹资进城创办了拥有职工30人的临沂环保炉具厂。作为富起来的农民,他致富不忘教育、不忘社会,致力于捐资助学和社会公益事业。自1997年以来,先后12次无偿向教育事业捐款。其中,向临沂师范学院捐款累计达500万元,资助数千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向临沂三中、郯城二中、沂水县王庄小学、聊城孔繁森母校捐款累计25万元。此外,还向临沂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兰山区慈善总会、山东省慈善总会等机构捐助财物折合人民币20万元。李云广是临沂市捐资助学数额最高的农民。

为了褒扬其先进事迹,临沂师范学院以他的名义设立了“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将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大楼命名为“云广楼”。2002年1月,学院后勤党组织发展他为中共预备党员。2003年1月,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作出决定,号召全院师生向他学习。其事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半月谈》、《中华儿女》、《支部生活》等数十家报刊对其事迹进行了重点报道。中央政策研究室对其事迹进行了核实,并给予充分肯定。

2002年7月,李云广被临沂市委、市政府授予“弘扬沂蒙精神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同年12月获国家民政部“爱心捐助奖”,2005年1月被中华慈善总会评选为首届百名中华慈善人物,同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梁兆利 男,汉族,沂南县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45年生,1956年参加工作。沂南县依汶镇后峪子村党支部书记。

梁兆利自1976年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带领群众整山治水,大力发展经济。1988年,他带头卖掉自己新买的农用车,发动村两委筹资,带领村民上山打石料,经过一个月的苦战,建起了一座120立方米的蓄水池,引汶河水进池,使全村人吃上了自来水。1992年,他又带头捐款2000元,带动全村集资14万元,铺设地下水管1000米,打罗盘井1眼,修水渠4000米,使全村所有耕地成为水浇田。为带领群众致富,梁兆利抓住山多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帅李种植,经过多年连续开发,全村共栽种帅李100公顷,并注册了“阳都帅李”商标,年增收500余万元,后峪子村成了全市最大的帅李专业村。

自1990年开始,梁兆利每年都组织村民开展评选“好媳妇”、“好公公”、“好婆婆”和“五好家庭”活动;投资近10万元购买乐器、道具,成立了“庄户剧团”,宣传好人好事和党的好政策,推动了全村精神文明建设。2004年,实施“村村通”建设,修环山路1800米,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到2005年,全村集体资产达到500万元,年人均纯收入达4000多元。村各项工作都跨入全县乃至全市先进行列,先后被县、市委授予“农村奔小康先进党支部”、“文明村”、“小康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村”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梁兆利连续多年被沂南县委评为模范党支部书记。2004年分别被省、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徐传亮 男,汉族,沂水县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51年生,1969年参加工作。青援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传亮1985年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带领职工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经过20年的发展,使原本亏损80万元、只靠手工生产一般糕杂点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山东省最大的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2005年,企业拥有5个分公司、2个饲养场,占地面积7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亿元,员工7000多人。产品有方便面、饼干、糖果、淀粉、淀粉糖、面粉、乳制品、肉制品和纸箱、印刷等10大系列500多个品种,不仅畅销全国,还出口韩国、越南、以色列、德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997年被农业部晋升为国家大型企业后,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3.8亿元。

在青援食品有限公司的带动下,沂水县大小食品厂家发展到300多家,年产食品100多万吨,产值近百亿元,成为全国闻名的“食品城”。同时,带动了山东及周边省份小麦、大豆、玉米、生猪、奶牛等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出了贡献。青援食品有限公司先后荣获“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食品龙头工业”、“山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等称号。

徐传亮1996年获山东省“富民兴鲁” 劳动奖章,1998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陈玉华 女,回族,费县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51年生,1968年参加工作。临沂市民族宗教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玉华常年深入基层,通过与村干部座谈,看望阿訇,走访群众等方式,对临沂市63个民族村居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先后形成数篇关于发展民族经济、教育、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方面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参与制定了《临沂市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意见》、《临沂市少数民族扶贫计划》、《关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必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临沂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四年规划及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陈玉华向局党组提出“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重点扶持”的工作思路,多方争取资金,有针对性地对全市部分民族村居的水、电、路及办学条件进行了改造。自1995年以来,全局共争取省民委、市财政及有关部门扶持资金350多万元,先后对苍山县尚岩镇杨套、马套村及平邑县三里峪村等贫困村居的水利、交通、电力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帮助20多个村解决了吃水问题,10多个村解决了行路难的问题,5个村新上了种植、养殖项目,并对8所民族小学进行了校舍改造。最近几年,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均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0元左右。在多方考察的基础上,向国家民委申报了临沂陶瓷集团等4家企业为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经陈玉华积极倡议和协调,市民族宗教局先后3次在《临沂日报》开辟专栏,在临沂市电视台录制了4部专题片,在市人民广播电台录制并播放了专题报道,组织出版了《民族与宗教》临沂专刊,开展民族团结方面的宣传。在全市民族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陈玉华摘录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论述、民族政策以及宪法等56部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手册》2万余册。针对近几年来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增多的现象,陈玉华提出了通过培训、提高,夯实民族团结基础的工作思路,被局党组采纳。市里先后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期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和多期少数民族村居基层干部培训班。并协调、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组织举办了数期阿訇培训班、清真寺寺管会主任培训班,在各类学习班上陈玉华都亲自参与讲课。

陈玉华多年来与民族村居、企业、学校、清真寺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情况和困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她有的放矢地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了多起涉及少数民族和伊斯兰教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在2003年5月,参与了对罗庄区花埠圈村的百日综合整治工作,带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队,深入到清真寺和群众当中,耐心、细致、扎实地做思想工作,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对稳定局势起到了关键作用。

2004年,陈玉华被评为临沂市2004年度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