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临沂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科学化、长效化、常态化,激励各县区、各部门提高公共文明水平,争取临沂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市文明委日前决定,明年起对各县区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据了解,测评将依据《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区级)》各项指标要求进行,测评重点是城市公共环境、公益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为和市文明委近两年来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测评范围是全市12个县区和3个开发区。测评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查看档案三种方法。实地考察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主要是对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交通路口和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关系、公益行动等方面进行暗访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对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的评价,对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的评价,对人际关系、公益活动的评价,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评价等。查看档案主要查看2009年至2010年市文明委安排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另悉,测评将每年进行一次,每年测评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各县区申报省、市级文明城市的总成绩,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记者 谢国静 见习记者 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