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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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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志篇目设置的一点思考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 来源: 临沂市党史史志网网站 作者:张艳华

 乡镇村志自古就是我国传统地方志的一部分。乡镇村志是记述一乡一镇一村自然、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综合性著述,属于地方志范畴。地方志发挥着“存史、资政、教化”的重要作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可以通过编修史志打好文化自信基础。开展乡镇村志编纂工作,是修志工作向基层的延伸,也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2017年,山东省开始开展齐鲁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乡镇村志编修是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的基础,随着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的开展,一些有条件的村也有了修志的热情和意愿,怎么把村志编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篇目设置是编修村志的首要工作,它是收集资料的向导,整理资料的提纲,也是分工编写的依据,总纂合成的纲领。只有在编修村志之前心中有数,设计一个科学严谨的篇目结构,村志的质量才能有所保证。如果篇目设计混乱、不合逻辑,内容归属就不可能得当,整部志书就会很乱。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借鉴已出版的优秀村志,但是目前已公开出版的村志数量不多,绝大部分基层方志工作者还没有见过。一些方志专业书籍中虽然介绍过古代一些有名的村志,但由于时代久远,变化巨大,那些篇目到现在几乎不具备参考价值。《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文件及志书篇目汇编》一书中也没有收录村志的篇目。只偶尔能在网上看到少量的村志介绍,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可借鉴的东西很有限,因此,我们只有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探索了。最近在审读村志志稿的同时,静下心来,读了几部村志,对村志的篇目设计有一点体会,现在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粗分部类。

    首先要明确村志篇目设计的原则。村志既然是志,就应遵循方志设计篇目的共同原则,如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目),先横后纵,横排纵述。但由于村庄辖域小、人口少、事务杂,在记述内容和篇幅方面,村志和县、区志差别很大,所以村志不能机械地模仿县、区志篇目。村与村在辖域、人口、事务、特点等方面差别也很大,所以也不宜照抄别村的篇目。内容决定形式,村志的篇目应根据本村的具体事物来设计,从实际出发,以方便对村情的记载。要做到有什么写什么,不要一味求全,本村没有的事物不列类目,虽有但没有多少内容可写的,可适当合并,整体上部类不宜太多。参考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中村志的基本篇目,设基本村情类目,把建置沿革、区位、自然环境、人口、发展概况等全部放进去,统一设置风土民情、村民生活、艺文杂记、名人与名村、大事纪略部类,其余的部类主要是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设置,旨在突出特色。如果基本村情中的建置沿革等单独设类目,因村范围小,机构设置少,各类工作分工不细,资料不多,或没有资料,会造成内容单薄,与其他部类不平衡,志书整体也会显得不协调,设基本村情类目,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符合村一级修志的实际。普通镇村志不一定这样处理,但是类目也不宜太多。否则部分部类内容太少,撑不起来,造成各部类不平衡,影响志书整体的协调。举个例子,某村志第六篇教体文科卫第一章教育第二节私塾教育,设塾馆、塾馆教授内容、儒生、学堂四个目,其中塾馆教授内容应该是从属于塾馆的,不用单独列目,直接把内容放在塾馆里面就可以,儒生和其他目并排,也不合适,是不是儒学?另一部村志中也记述了私塾教育,私塾教育目下没有设分目,正文中记述了私塾建立后的各种情况,这种处理方法比较合理。

 

    二、层次不宜过多。

    村是中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单位,地域范围小,人口总量少,机构也少,记述内容不可能像县志、区志那么全面,要注重综合,门类划分不可过细,除应记载的内容较多的大村外,一般宜设两到三个层次。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的村志统一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还是比较合适的。若分得过细,资料不多,或没有资料,会造成内容单薄,或写不下去。有些已出版的乡镇村志在这一点上做得不好,最近读过的某村志,除篇章节目外目下还有分目一、二、三……,分目下又有(一)(二)(三)……,有的地方甚至还有1、2、3、,层次过于复杂,逻辑不清晰,增加了编写的难度,阅读起来也费劲。因为分的太细,本村的资料太少不好写,收集了大量国家、省市县的背景资料,有点暄宾夺主的感觉。而条目太多太细,有些内容又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造成内容归属不当,混乱重复。同一时期读的另一部村志采用纲目体,共分三个层级,相对来说结构简单、层次清晰,资料的归属就容易界定,反而不容易错。又如,某村志复审稿中,工副业中,有手工匠作、集体企业、建筑业、民营企业、商贸服务业等条目,本来就很乱,手工匠作下,又分石匠、木匠、作坊等等,格式和手工匠作没有区分开,看起来是同一层次,实际上是多出了一个层次,又出现了逻辑混乱的问题。所以,村志的层次并不是越多越好,框架结构也不是越复杂越好,适当就可以了。不管什么内容,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内容少,就不要设那么多层次,越简单越好,人为的设那么多条目和层次,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内容更加混乱,可读性反而不好。

    三、据实立目。

     村志要做到有什么写什么,不要一味求全,本村没有的事物不列类目,虽有但没有多少内容可写的,可适当合并。“据实”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存在的“实际”,因为各村的客观实际不同,如有的村是山区,有林木资源;有的在河谷平原,只有田土,没有山林;有的在丘陵地带,既有田土,也有山林。又如有的村有村企业,有学校,而有的村却没有。此外还包括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的实际。如各村群众的种养习惯、关键字:村志  篇目设置

生活习俗、文化传统等不同。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物立目。二是指所能收集到资料的“实际”。如有些民间技艺,本来是值得挖掘整理入志的,但有的已失传,资料难以收集到。有的或在人们口头中流传了一些零碎的资料,但又无从考证,强行立目入志,势必造成“谬种流传”,为保证志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宜宁缺勿滥。现在有些村志,一味的求全求大,有些村志层次类目比市志还要多,本来没有这方面的内容,生搬硬凑,非要凑字数,弄大部头,效果很不好。最近读的某村志就存在这样的问题,成书178万字,教体文科卫篇中单设一章方言,其实本地区的方言大同小异,区别不大,村志可以不单独记述方言,即使记,也不宜太多,重点突出本村特色就好。经济篇里单设一章物价,分私有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市场经济时期、度量衡、计量单位几节,其实村一级并没有物价管理这个职能,就只是把一些商品的价格列出来,度量衡和计量单位也是这样,记述的大部分是全国各地共性的内容,和这个村关系不大,存史价值不高。诸如此类的问题,是编修村志的时候应该注意的。

    四、注意逻辑关系。

    首先层次划分和篇目设计要系统科学、符合逻辑。志书的篇目设置要有系统性,篇下有章,章下有节,上一层次的标题应涵盖下一层次的内容,篇和篇下的章,章和章下的节,应该是包涵和被包涵的关系,不应该有标题相同的情况。某村志中第七篇居民生活,下设第一章居民生活、第二章、生活习俗、第三章节庆习俗、第四章婚育习俗、第五章殡葬习俗、第六章精神文明建设、第七章信仰。篇的标题和第一章的标题一样,这种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

    其次层次结构要清晰明了,内容归属得当,符合逻辑。举个例子,某村志经济篇农业章,第六节是农作物种植,在粮食作物这个目中,以细目的形式分别介绍了小麦、水稻、地瓜等作物的品种;第七节是农业技术推广,又专门设了良种推广这个目,农作物品种分目又分别介绍了各种主要农作物的品种,同样的内容多次出现,内容重复在所难免,而且在逻辑上比较混乱。同一章第四节是经济树木,分四个目,分别是果园、果树、果树品种、果树嫁接,果园分苹果园和桃园两个目,果树只有三行,不到50个字,主要内容都在果树品种里,分苹果树、桃树、枣树、杏树、石榴树、梨树、柿子、葡萄记述。层级多不说,还很混乱,内容归属也不科学,应当简化。出现这种情况,说明在最初框架设计和篇目设置时就没有安排好,篇目设置不科学,如果框架设计合理,记述的内容应该只放在一处是最合适的,其他地方无需再重复记述。

    再次,同一个层次的分类,最好用一种分类标准,不要混搭。某村志复审稿中,工副业分目中,有手工匠作、集体企业、建筑业、民营企业、商贸服务业等条目,显得很乱,要么就按行业分类,分手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要么就按企业所有制形式,分集体、民营,这两种分类方法混用,造成逻辑上的混乱,增加了编写和阅读的难度。

    五、篇目标题要简明准确

    标题概念要与本村事物正好相合,不可因盲目模仿县志标题而造成概念外延过大。如本村只有纺纱、织布等传统手工业,用“工业”作标题显然欠妥,可写作“手工业”;军事方面,如果本村只有征兵和民兵训练两项,用“军事”作标题显然“帽子”过大,可改为“兵事”或直接作“征兵、民兵”;农家多养鸡、养猪,有的还养羊、养牛等,标题可写作“饲养业”,若用“畜牧业”作标题就过大了。

    篇目标题选用还有三点主要原则:一是忌用褒贬性词语,选用中性词;二是忌用具有时间阶段词的概念,选用具有骨旨涵盖历史始末的概念,三是选用的标题必须能保证内容的纵写,不必加用“沿革”、“变迁”、“发展”之类动态后赘词。

    志书结构的“横排纵写”,就决定了每个终级标目必须保证内容的纵向记述,这些标目不仅能包容事物的现状,而且能涵盖古今历史,所以在这些标题的概念之后加“沿革”、“变迁”、发展”之类动态赘词是多余的。如“政区”就是记述古往今来政区的变迁(沿革),而“机构”就应记述古今机构的变迁,这是志书体裁对篇目标题的规定性所使然。正因为志书每个终级标目之下所记述的内容都遵循“详今略古”、“贯通古今”的原则,纵向反映各类事物的发展始末,所以诸如“体制改革”、“教育改革”、“业务扩充”之类具有明显阶段性和动态性的概念不应用作标题,也就是说这些内容不能立目给以“纵向记述”。志书“横排纵写”的特征决定志书每个终级标目之下所记述的事物都是一个完整的历史范畴,虽然有些事物只有十几年或几十年历史(如卫星地面接收站、电子工业,计算机生产等),但也涵盖这类事物的全部历史。从历史范畴着眼,昨天的“高新技术”今天可能已经成为一般生产技术,而今天的一般技术在历史上却曾是“高或新”的。有人以为列上“高新技术”、“体制改革”就算突出时代特点,这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真正体现时代特点应在每项内容的纵写上下功夫,通过纵写历史体现当代技术的先进性,体现“改革”在每个门类中产生的作用,时代特色就在其中了。“改革”作为近几十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应体现在社会各个领域,而不应在纵写的体例之外,横着按时间切出一块来专目记述。致于有些志书采取按社会性质分期列目的方法,如前文提到的按私有经济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市场经济时期列目,仅打乱了志书的纲目结构,而且不利于记述事物的变革过程,至少不利于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同类事物的对比。村一级志书,篇目标题很容易出现问题,某村志复审稿中,有“榜样的力量”条目,这样的标题完全不符合志书要求。

      六、坚持横排竖写的原则

    横排竖写是志书的基本特征。横排是指分门别类,竖写是指记述史实。在长期的方志编纂实践中,方志体例经过了几次大的发展与蜕变,从准确地记述一地包罗万象的自然及社会现象出发,人们最终确定了横排门类、竖写内容的基本体例形式。这一体例形式的确立,有利于修志者把复杂的记述对象(事物)条分缕析,从其各个组成部分、各个侧面作详尽的、具体的记述,做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实现纵横两个系统的结合。志书的横排是按纲目体归纳各类客观事物之间的领属关系和内在联系。它的结构的严谨性就在于用不同层次的概念构筑起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网络。

理论上说,从最高一层的“篇”到最低一层的子目,都应该力争严格按事物属性的领属关系设列、归类,在篇目中不出现任何一个带有时间阶段性的概念,绝对没有一处按时期纵向列目的现象。不但利于纵向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而且比较严谨地体现了客观事物各层次之间的相互联系。横排的篇目不仅不会束缚我们记述政治属性事物的根本性变革,反而更有助于记述同类社会事物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特点。在客观世界中,有些事物之间存在时间上的承袭性,即一类事物消亡而恰好另一类事物产生。如儒学、书院、私塾消亡过程中,产生了现代学校教育。我们在志书中列目时,儒学、书院、私塾与小学、中学、高等教育并列,并不是按历史分期列目,而是按事物性质所分的类。儒学、书院、私塾作为一种教育形式从产生至消亡有它们全部历史,它们是一类与现代学校教育并列的事物。再如,在北方许多城市,“木桥”随着“石桥”和“混凝土桥梁”的兴起而消亡了,“人力黄包车”,随着“三轮车和汽车”的产生而消亡了。但在志书中木桥与石桥、混凝土桥并列,黄包车与汽车并列,也是按类列目,不是分期的“纵排”。再如政权中“封建社会的州府县衙、国民政府、日伪政府、人民政府分别列目,虽然各目之间有时间先后的承接,但仍是按其政府的属性划分的类目,这与把一类事物分成若干时期列目是不同的。只要我们正确把握事物归类的科学原则,横排纵写就能构筑志书严谨而科学的体系。而这其中,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在读村志的过程中,发现有些村志的篇目设置,是按时间阶段来分的,并没有按事物属性来分。某村志第三篇党政群团第一章中共某村党组织第一节中共党员分五个目,分别是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时期,这就是完全按时间阶段分的目,属于竖排了,不符合志书横排竖写的原则,这样的目是没有必要设置的,直按在内文中写明历史阶段就可以。

    以上所说的,都是一些理想的情况,实际的村志编修过程中,资料收集不容易,缺少专业的修志人员,编写过程中困难更多,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可以集思广益,酌情灵活处理,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对于村志编修,本人并没有很多实践经验,理论方面也很欠缺,以上只是在读志和审读志稿中的一些体会,比较粗浅,希望能用于以后的乡镇村志编修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