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史志系统
开展撰写优秀论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史志办: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二轮修志工作的进程,提高全市二轮修志质量,现结合贯彻落实全省史志办主任座谈会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撰写优秀论文竞赛活动。
一、论文要求
1、撰稿范围:首轮修志经验和教训的理论总结;二轮修志实践的理论思考,包括志、鉴、库、馆、服务开发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内容。
2、写作要求:选题要新颖独特,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价值,密切联系实际;观点正确,资料充分,论证严密,条理分明,文字通畅;论文形式要素齐全、完整。字数1000~4000字。不可抄袭,已发表的论文不参加此次活动。各县区史志办撰写论文2~3篇,多者不限。
二、工作步骤
1、确定人员,拟定论文题目。各县区史志办于7月中旬将论文撰写人员名单、论文选题报市史志办编审科。
2、组织撰写。市及各县区史志办组织业务人员在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史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撰写论文,并于9月份将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稿报市史志办编审科。
3、评选。由市史志办组织专家评选论文,并确定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4、结集印刷。由市史志办将获奖的优秀论文结集印刷,发至县区史志办和市直部门进行交流学习。
5、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者,由市史志办推荐至省史志办。
联系人:市史志办编审指导科 张艳华
电子邮箱:lysszbgs@163.com
临沂市史志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