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纂辑资料长编
——杨兴文
一、拟定篇目
按照“事以类分,类为一志”的原则横排事物门类,确立篇、章、节、目的标题。篇目设置要科学合理,既要符合修志的体例要求,又要符合所记事业的实际情况。县、区及中等以下城市的综合志书都是将各行各业综合成一部志书,志书的篇目也由县、区及市地方史志办统一制订下达。地方史志部门所制订的篇目可能符合志书的体例要求,但由于修志人员对各行业的情况了解有限,所以篇目不一定完全适应行业情况。因而志书篇目下达后,不能硬性的要求各行业一律按照既定的篇目办,应当要求各行业的志稿编写人员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篇目重新进行修改和完善。但因行业志稿编写人员缺乏修志知识,所以地方史志办的编辑人员要加强对行业志稿编写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指导和培训的过程是一个双向交流和学习的过程,一方面要解决行业编写人员知道写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写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解决史志办编辑人员知道怎么写但不知道写什么的问题,最后达到两方面的人员既知道怎么写又知道如何写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双方协商修改完善篇目。篇目设置不但要科学合理,而且也要非常细致。志书一般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那么资料长编的篇目就不能只有志的篇目,而是这七种体裁都要设置篇目,都要按照篇目纂辑资料长编。篇目是搞好资料长编的基础,要搞好资料长编,首先要打好这个基础。
二、收集资料
按照设置的篇目,按图索骥,全面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时,可以按照篇目进行分工,如将有关章节分工到有关科室,由科室作为一项工作任务来完成,也可将任务分工到各编辑人员,由编辑人员分头收集。收集资料的基本要求是:1、资料要全面。档案、报刊、图书、口碑、音象、个人著述等各种形式的资料都要收集。2、要坚持收集资料原文。各种文献资料如能收集到原始文献更好,如不能收集到原始资料可以复印。对于必须作笔记的资料,一定要保留资料的原汁原味。复印和摘抄的资料,要准确地注明资料出处。3、要坚持宁繁勿简。收集资料不要怕繁多,多多益善,不计作用大小,只要有用的,都要收集。对于那些看起来有错误的资料、互相矛盾的资料,也要全部收集,以作为将来鉴别、核实资料的佐证。
三、排列资料
将各类资料梳理清楚,按照篇目的章、节、目分类,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需要插入正文的图、表,也应排列正文之中。其具体做法是,将资料按章、节、目逐层分类,以目为最小单元,将目的资料装订成册,并标明该目应属的章、节,然后由目到节到章逐层汇集,使全部资料汇成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的系统的资料集。这种资料汇集由于全部是原始资料原件,所以各章、节、目中的资料掺杂着大量的与主题无关的资料是正常的。
四、修订篇目
在收集和排列资料的过程中,有时会发现原来设置的篇目与事业的发展情况并不完全相符,因此要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篇目。虽然收集资料的过程基本上是按图索骥,但篇目不能一定终身。篇目是志书内容的表现形式,最终要由内容来决定形式,不能削足适履。只有及时调整篇目,才能使志书的篇目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更趋科学合理。
五、核实、鉴别资料
在收集和排列资料过程中,会发现一些资料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一是同一种资料有多个来源且资料不一致,如某个事情,档案、报刊中都有记载,但事情的经过、结果却不一样;二是文字记述中的数字与表格中的数字不一致;三是通过分析发现某些资料不符合逻辑;四是宏观资料与微观资料不一致,如某项事业的综合资料与其中的某个单项的资料相矛盾,等等。在进行资料长编的过程中,要注意发现这些错误和矛盾,并进行鉴别、核实,分清正误真伪。要把对资料鉴别、核实的依据和结果详细记录下来,附在相关的资料下面,以为以后编写志稿和修改志稿时的佐证。
六、纂辑资料长编
资料长编的纂辑顺序是由目到节,再由节到章。依照设置的篇目,从记事的最小单元——目开始,将归属于某个目的资料从已经排好的资料汇集中选辑出来,进行语言加工后,按照时间顺序衔接下来。需要注意的是,在选取的每一段资料的下面都要加括号详细注明资料的来源出处。各目纂辑完成之后形成节,如需要在该节设立概述或无题序,就要选辑综合性的资料,并吸取上届志书对该类事业的记述,综合纂辑而成节的概述或无题序。依此类推,由节到章,由章到篇,最后形成篇的资料长编。一般来说资料长编的字数为志书初稿5倍左右。概述、大事记、人物传、图、表部分也要按要求纂辑资料长编,其中图表资料要插入文稿之中。要注意提高资料长编的纂辑质量。在纂辑资料长编过程中,要熟悉各类资料,对主体资料、背景资料、外延资料、典型资料、特色资料、宏观资料以及图、表资料等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在纂辑中使其各居合理位置,这就为编写高质量的志书初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