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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15 浏览量: 来源:

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驱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4年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市史志办工作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朱海涛同志任组长,伊永航、段洪、于芹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大问题。

二、搭好培训平台,建立培训长效机制

每年组织各业务科室成员集中培训2次以上,为每个信息公开责任人建立工作档案,包括各部门上报的信息公开开展情况、各部门制订的工作制度和统计情况报表,并加强分析,以利个性化的指导。每年定期针对领导干部和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市信息科专家解答政府信息公开疑难问题。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一个重要平台和长效机制。

三、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培训针对性

各科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义、内容、公开的主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与保障等课题,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进一步完善系统政府信息的报送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