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读志用志
二、办理依据
(一)《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
(二)《山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方志馆阅览室窗口
四、办理条件
拟办理地情图书查阅、地情图书借阅、地情展馆参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地情图书查阅手续: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查阅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地情图书借阅手续:单位修志用志介绍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借阅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地情展馆参观手续: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参观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方志馆阅览室窗口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方志馆阅览室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9—877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