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传播文明风尚,弘扬文明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根据市文明办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全员参与、共同享有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全面提升全办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单位服务职能,提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活动内容
1、成立领导小组。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办成立文明风尚传播领导小组。组长:刘志强;副组长:段洪、唐少清、于芹、王文博、王卫东;成员:机关各科室、方志馆负责人。
2、营造浓厚氛围。在机关走廊、各科办公室悬挂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营造浓厚道德文化氛围。
3、搭建传播平台。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以局机关业务工作交流群、官方微信、网络文明博客、微博为依托,设立局机关文明风尚传播QQ群,积极配合文明办开展的宣传活动,转发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营造健康手机文化环境,努力搭建文明风尚传播网络平台。
4、规范上网要求。制定职工文明上网规范,引导职工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具体内容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站点。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办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明的组织纪律。按照办党组的部署,把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2、严格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活动的每一阶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3、讲究实效。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起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有力促进、夯实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