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展示史志系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弘扬文明新风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以达到树立身边的楷模,营造“学做身边名人”的健康工作氛围,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决定举行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培树、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办上下形成学习道德典型、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评选标准
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组织机构
成立道德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刘志强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活动内容
1、各科室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由科室成员公开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各科室择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数额为:1-2名,推荐日期为:每半年开展一次,上半年截止时间为6月10日,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推荐的候选人要求认真填写“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生活照片2张,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文字材料一律打印,推荐表内的100字简要事迹及1000字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精炼,文字修辞水平高),由推荐科室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所有文字资料及照片附一份电子版材料。
五、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道德模范活动,是今年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史志系统精神文明风貌的集中体现,希望各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2、要保证质量。各科室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推荐评选工作。对上报的文字材料要组织人员按要求认真撰写,严格把好推荐人选关,推荐材料质量关,保证所推荐的人选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领导小组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宁缺勿滥。
3、要加强宣传。各科室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最广泛地动员全办人员参与推荐评选,形成积极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附件:临沂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018年2月21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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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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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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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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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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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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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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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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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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