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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06 浏览量: 来源:

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及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每个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障史志工作健康、公正、规范、高效进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办机关、市方志馆全体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规章制度、信息宣传、业务工作、廉洁自律四个方面。

三、考核标准

1、 规章制度考核20分。未违反规章制度者,得基本分20分,违反规章制度均分项和次扣分,扣完为止。

(1)有令不行,工作拖拉推诿,每次扣1分;

(2)在日常业务中被上级部门批评、同级、下级部门或社会公众投诉,确实为我办工作人员存在过错的,每次扣3分;

(3)不遵守天元大厦管理规定或操作不当,造成公物、办公室工作设备、网络损坏的,每次扣2分。

(4)凡不佩带上岗牌、着装不整齐(如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言行不文明(如乱扔乱吐、举止不雅等)、办公桌不整洁、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打瞌睡的,均每次扣1分;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临时布置工作,有时间要求的按时完成,没有明确时间规定的,1天完成并汇报。未按时完成或者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对工作产生了影响的加倍扣分。

(6)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均每次扣0.5分;旷工的每天扣5分;开会、学习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半天计算;请事假每天扣0.5分。领导安排加班的,满8小时加1分。

(7)因工作失职发生失火、失盗等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2、信息宣传考核15分。单位干部职工每个月上报工作信息1条,全年至少被市级(含市级,下同)以上媒体录用6条,全年至少写成业务调研文章和工作建议各1篇,至少被市级以上媒体录用或会议交流1篇;各岗位负责人必须及时提供最新颁布或实施的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供网站进行内容更新。完成上报信息任务,得基本分15分,未完成者按项次扣分,扣完为止;加分不累积计算,只计最高项加分,加分不封顶。

(1)每月任务每少完成1条信息,扣1分,每月上报信息超过2条的,每超过1条加0.25分。

(2)工作信息被媒体录用的,市级每条加1分,省级加2.5分,国家级7分,超过四百字的加倍加分;调研文章或工作建议被媒体录用的加倍加分。

(3)新法律法规和文件,自颁布或实施之日起超过30天未提供给网站更新的,每次扣1分。

(4)年终考核时,全年要求工作信息被录用6条以上,每少一条扣1分;调研文章或工作建议少一篇扣2分,未被媒体录用或会议交流的扣4分。

3、业务工作考核45分。基本完成业务工作者,得基本分45分,未完成业务工作或出现差错按项次扣分,扣完为止。鼓励工作争先创优出新,单项工作在市、省及以上获奖的,分别加10、20、30、40分,加分不累积计算,只计最高项加分。

(1)办理业务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过一天扣0.5分;未按天计算的,超过承诺时限的,每次扣1分。

(2)各业务操作不规范、流程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分,

(3)出现影响工作(含各科室的所有工作)的新问题,没有及时向分管主任或科室负责人汇报,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5分。

(4)文件收发,宣传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未完成的或者出现了差错的每次扣1分,对工作产生了影响的扣2.5分。

(5)发现档案缺少,遗漏,或被他人拾得,每份次对责任人扣2分。

(6)财务工作严格按市委、市纪委、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违反规范每次扣1分,未日清月结,每超过一天扣0.5分;财务开支严格执行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先支后批,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扣1分,严禁白条抵库,违反规定每张白条扣0.5分。

4、 廉洁自律考核20分。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得基本分20分,违反规定者按项次扣分,每违反一项次扣5分,扣完为止;违反党纪政纪的,按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2)在公务活动中收取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及其他好处的。

(3)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的。

(4)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的。

(5)接受招标采购双方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的。

(6)不坚守保密纪律,违反招标采购规定,向他人透露招标文件中有关保密事项的。

(7)向招标采购双方单位提出与招标采购活动无关的其他要求的。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分月考、半年考和年考,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1、月考在次月初进行,半年考以月考为基础,在七月上旬进行,年考在次年一月份进行。月考考评程序采用个人自评、科室考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的方法进行。

2、半年考在六个月考核平均分的基础上,综合半年的工作业绩,实行加减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3、年终考核在月考和半年考平均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人员全年工作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4、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人员的考核结果,参照科室人员扣分情况,应该承担领导责任的,相应按扣除分数的30%扣分。 。

5、当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15天,取消参加当月考核。

6、考核必须以实绩为基础,以本办法为标准严格执行,遇到问题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上述各项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