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党史史志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机关党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 正文
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分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7-30 浏览量: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临沂市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方案》,根据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市委党史研究室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调整市委党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李洪彦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兴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围绕党史工作任务,办公室制定市委党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一岗双责”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个科室。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工作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每月定期分析研究,与业务工作通盘考虑部署。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分工。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李洪彦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杨兴文同志对秘书科、业务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樊琦同志对资料科、沂蒙党史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卢少林同志对宣教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和完善市委党史研究室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发挥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每月定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

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工委监督,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制度,工作开展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市纪工委,工作开展中接受纪工委审查审核监控,工作结束后将用人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完善沂蒙党史馆的党史资料查阅功能,从硬件和软件上同时下功夫,全面系统规范党史馆工作。在丰富党史书籍资料馆藏、建立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查询系统的同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指南、查询须知、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文明公约、服务承诺及首问负责等制度,公布监督电话,把党史馆工作置于全市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制度规定,每周集体学习日逐项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及我省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工作不持续等问题。

制定完善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备案制度,并下发各个科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杜绝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贴补贴、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蛮横硬、慵懒散”现象。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制定完善单位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使用、评先树优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文件下发、全体人员会议、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传达。

制定完善秘书科、业务科、宣教科、资料科和党史馆的职责分工,并设立监督电话,在沂蒙党史网站进行公布,接受全市监督。

六、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进源头治理

加强对单位人事、财务科室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单位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室,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公开。

严格按照市级预算管理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将单位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经主任办公会同意和主管领导签字后,结合资金情况进行编制。办公室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建设节约型单位。

对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重大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在班子研究讨论阶段要认真听取纪工委意见,并接受纪工委监督审核,正式行文后及时向纪工委进行书面汇报,配合纪工委监察工作。

七、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严格落实每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机关工委纪工委要求,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严明组织纪律,办公室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的督查,并及时对违纪现象进行批评教育纠正,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自由主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