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党史史志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机关党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 正文
关于在全室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量: 来源:

为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沂蒙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引导全室党员干部不忘革命历史,牢记先辈先烈丰功伟绩,自觉做到履职尽责、争创一流,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我室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我室党员干部到沂蒙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经常性、系统性、全面地党性教育,并采取党性分析、集中研讨等形式,进行理性总结和反思,让党性教育内化于心、触及思想、触动灵魂;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我室的重点工作、自身的业务工作,承诺办几件实事、好事,积极行动,履职尽责,真正让党性教育外化于行、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加快推进“大美新”临沂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范围

我室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全市统一组织安排开展活动。

三、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从8月底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结束。活动分“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三个阶段进行,共设置“开展一次党性教育、进行一次党性分析、组织一次集中研讨、作出一次公开承诺、实施一次集中攻坚”五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一次党性教育。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全室党员干部到我市蒙阴、沂南、莒南、费县、临沭、平邑以及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和沂蒙革命纪念馆等山东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时间1—2天为宜。培训方式上,重点采取现场参观、课堂讲授与体验式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讲解、听报告、重温入党誓词、访谈先模人物等具体措施,回顾党的光荣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从党的光荣历史和先模人物事迹中汲取政治智慧和道德滋养。

(二)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党性教育结束后,进行一次党性分析活动。每名党员干部重点围绕接受党性教育的收获和感悟,自己动手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重点围绕继承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等内容,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分析,着重剖析查摆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以“新形势下如何增强党性、体现党性”等为题,为全室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与普通党员交流学习成果,引导他们深化认识、升华党性。

(三)组织一次集中研讨。研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研讨内容主要包括:新常态下党员干部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改进什么”,如何“强党性、树党风、守党纪”,如何“更好地贯彻人民立场、落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如何“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增强创新力、执行力、落实力”等。通过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深入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准确理解把握当前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作出一次公开承诺。活动中期,室机关支部书记要结合我室工作实际、日常业务进展、重点难点工作突破等作出承诺,特别是要就“三引一促”、“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上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室内进行公示,并报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党员干部要结合分管或从事的工作,结合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出岗位承诺、履职尽责承诺、目标任务承诺等,并与机关支部书记签订承诺书,承诺事项可采取会议通报、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承诺事项要真正见人、见事、见思想,坚决杜绝“假、大、空”现象,防止“走形式”、“蜻蜓点水”等问题,引导全室广大党员干部“动起来”、“紧起来”,真正用具体行动践行承诺。

(五)实施一次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始终把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室领导班子要把本室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考量,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颈”,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等,认真梳理整理当前亟待解决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列出本年度必须抓好的3件实事,同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完善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集中加以解决,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全室党员干部也要结合自身分工负责的工作,联系岗位职责要求,主动认领我室查摆梳理的问题不足,列出本年度必须做好的几件实事。“实事”要列出具体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办法,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评价、监督。室领导班子列出的“实事”纳入市委大督查考核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党员干部列出的“实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

四、组织领导

室领导班子要把主题活动开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严要求,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

明确责任分工。此次活动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重点负责市管干部参加主题活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参加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等工作。室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对我室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落实的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查指导和质量把关。要把领导干部参加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在平时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党性观念、工作能力和成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鼓励探索创新。活动开展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结合起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活动时间节点和具体安排可自行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督导考核。我室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列入市委督查工作委员会重点督查范围。室督查落实委员会也要抽调专门力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逐项落实、逐条督导,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督导检验和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学习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重修”、“补课”。

 

 

中共临沂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