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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10-25 浏览量: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创新发展,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履职尽责的表率、作风务实的表率、依法用权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和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临发[2016]21号),结合我室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室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沂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市委中心工作,按照“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坚持管党治党、严字当头,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落实室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和机关党支部的推进落实责任,对准影响和制约当前机关党建中存在的机关作风疲沓、基础工作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全面提升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目标任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作风要求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注重抓经常、抓规范、抓创新,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的文章,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切实做到走在前列、做出表率,为促进我室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3.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临沂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的精神营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4.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我室开展的“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党史机关建设活动,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建立党员学习培训学时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普通党员不少于32学时。完善室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实行机关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确保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给机关党员上一次党课,带动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深入开展以“练好基本功、练就好作风、练成多面手”为主要内容的“三练”活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完善述学、考学、督学制度,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5.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 作,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 教育。发挥我市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机关党员各类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深入了解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上做好释疑解惑、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心理和情感沟通,努力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 促进机关干部队伍和谐。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舒缓压力、增强体质。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城乡文明牵手共建等活动。

三、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  

6.科学设置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 的规定要求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科学划分党小组

7.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支部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3 年。机关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必须事先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延期换届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届中机关党组织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增补,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  

8.选优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注重把党性原则强、政治 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选配到机关党组织领导班 子。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任职时间满两届的,换届时一般不再提名。严格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任职审批程序,拟任人选在提名选举前须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 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室主要负责人或党员负责人(第一副职)兼任。  

9.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和考察,规范推荐、票决、公示、记实、审查、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的方式,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履行责任职责情况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审定”的方式进行,切实解决“简单划票”、评议结果说服力不强的问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建立党员“党费交纳日”制度。

10.保障党建活动经费。把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每年按不低于正常公用经费总额的3.5%确定。重大活动应当拨专项经费,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1.加强机关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盯紧新动向、解决新问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强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12.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高的标准、严的要求、紧的作风、快的节奏、实的效果,突出抓好机关效能提升,持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纪律松弛、作风拖拉、效率低下、工作平庸的问题,培育良好室风。要强化对标意识、争创一流意识,围绕高水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高质量服务好基层群众,针对本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班子自身抓起,以上率下,带动本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同时,要积极探索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方法和途径。结合深化“创服务优品牌、建服务型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开展“争创文明科室、争当优秀科长,争做敬业标兵、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完善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推行“党员奉献积分制”,引导机关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敢作为、勇担当、作奉献、走在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新时期沂蒙好党员,促进机关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创新创优上有大的提升,提高机关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问责力度,加强明察暗访, 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及时查处典型案例,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13.深化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围绕实现精准脱贫目标,深化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结亲连心工作,实行“机关支部联村、党员干部联户”为主要内容的“双联系”制度,构建城乡互促的党建工作新格局。设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实行党支部组团式志愿服务和党员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重视、支持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农村担任第一书记,积极推进抓党建、促扶贫工作。  

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细化任务,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织要协助领导班子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机关纪检委员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作为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1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通过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建立警示教 育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集中组织1次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真正受警醒、明底线、守规矩。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倡树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16.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查找研判岗位廉 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抓早、抓小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完善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核实情况、诫免谈话,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严肃查处机关干部腐败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作用。

六、健全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17.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涉及机关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室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18.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地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教育。规范支部党的生活,结合实际开展支部活动日、给党员过政治生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  

19.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各级重要会议、重要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精神,要按照先党组织班子成员再全体党员、先党内再党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基层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 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20.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的内容和方法,建立职责清单、权力清单,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以及机关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实施考核奖惩等情况的监督。正确运用党内监督方法,通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室领导班子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21.落实协助配合做好机关干部管理规定。机关党支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履行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干部管理中的职责。领导班子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召开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干部任用、重要业务工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会议。  

七、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2.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要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机关党的工作原则,设置办事机构, 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党支部除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外,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主持机关党支部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配备的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任职或交流变动,应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再按干部管理程序报批。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23.强化党务干部管理培训。加强党务干部任前考察、任职谈话、培训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

24.推进专职党务干部岗位交流。本着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进行双向交流。注意挑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 到党务工作岗位任职锻炼,并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 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  

八、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5.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馆)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研究、规划和指导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支部。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 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  

26.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党章》规定,规范组织设置。室领导班子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中心工作,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室主要负责人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积极支持并带头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工抓好所分管科(馆)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机关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党建工作任务责任细化列出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27.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每年就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向市委进行专项述职,接受民主评议。

30.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日常考核和检 查考核与述职评议结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重用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差的要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临沂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6 年 10 月 25